(1)火险隐患:指在生产、经营和生活过程中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特征:
管理不严,在禁烟场所用火、吸烟、乱仍烟并没有的现象;在用火作业场所存在明火源或其它热源靠近可燃物结构或可燃物品等。
电器设备绝缘不良,接触不牢、严重超负荷;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开关的安装不符合防火安全规范;电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
易燃、可燃物品堆积过高、过密;靠近火源、热源,缺乏防火间距等。
安全疏散出口不足,安全通道阻塞等。
消防水源不足;消火栓被遮挡、覆盖,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不足、失灵失效或被埋压、阻挡等。